武漢肺炎的疫情日漸升溫,旅遊行程大亂,各種退費糾紛層出不窮,眾說紛紜的退費規定,怎麼做才可以將損失降到最低,才可以領回最多的團費呢?怎麼知道自己有沒有被旅行社多收費用呢?

在談論退費金額前,我們必須先了解疫區分級與退費規定的關係。

**行政部 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 網站

針對1級警戒區域,適用旅遊定型契約第13條規定,僅能依照出發天數計算退費成數,其計算方式如下: (重要!重要! 會算才不會被虎了)

假如你是3/31要出國的話:

1.旅遊當天3/31決定取消行程,旅行社將收取100%的團費。
2.出發前1天3/30決定要取消的話,你會被收取50%的團費。
3.出發前2至20天3/11-3/29決定要取消的話,你會被收取30%的團費。
4.出發前21至30天3/1-3/10決定要取消的話,你會被收取20%的團費。
5.出發前31至40天2/20-2/29決定要取消的話,你會被收取10%的團費。(依照2月29天計算)
6.出發前41天2/19決定要取消的話,你會被收取5%的團費。

針對2級警戒區域,適用旅遊定型契約第15條規定,在扣除必要費用與不超過5%的團費後,退還給旅客;
針對3級警戒區域,適用旅遊定型契約第14條規定,在扣除必要費用後,剩餘費用應退給旅客,不可扣除其他費用。

依據觀察,「必要費用」一直都是備受爭議的,因為扣掉必要費用之後的金額,通常不會如消費者期待的高;根據許多案例調查,必要費用包含 機票費用、飯店費用、簽證費用、退票手續費、入場費、餐飲費,不可包含其他費用,像是行政管銷及解約費用。

大家也要特別注意!所謂的「必要費用」,旅行社「必須提供相關收據或單據」才可要求旅客支付其費用!這真的很重要,千萬不要傻傻的被旅行社誆騙,當了冤大頭!

以下也跟大家分享身邊的一個真實案例

小編身邊的其中一個朋友的媽媽在2月27日原定要去杜拜旅遊,但因擔心武漢肺炎疫情,取消此次行程。

朋友明確的在2月15日(如圖)告知旅行社要取消行程,但旅行社依然在2月19日向航空公司開票,造成機票無法退費,也告知朋友在杜拜與汶萊的飯店是沒有辦法退費的,但其實有在旅行的人都知道,幾乎所有飯店只要在入住七天前取消是不會收取費用的。

更不誠實的是:旅行社在2月20日時,請朋友去簽訂取消行程確認書,說簽了可以免費取消機票跟住宿,然後簽完卻跟朋友說不能退了,造成朋友應支付的金額節節升高,但其實依照旅遊定型化契約,朋友只需要支付旅行社30%的團費,其餘70%退回;但旅行社卻依然加收不知道為何明明取消卻還是開票的機票費用,和應該可以取消的飯店費用,總共要求朋友支27600元,遠遠超過了朋友應支付的30%的團費。

以下為朋友案例的圖片佐證:

2/15確定取消,2/19機票依舊開票,並誆騙朋友簽取消契約。 旅行社不誠實造成的費用加收。 依照契約,本應只支付30%團費,現在卻要求27680元。
2/15取消,但2/19依舊開票的機票佐證。

依照朋友的案例,在與旅行社周旋前要提醒大家:

  1. 絕對不是旅行社,說甚麼就是甚麼,一定要清楚自己的權益
  2. 清楚自己的旅遊國家分級,了解自己適用哪條法規
  3. 依照法規行駛自己的權利
  4. 旅行社再要求任何費用前都需要提供相關收據
  5. 旅行社有沒有在自己取消後又向航空公司進行開票 (每張機票都有不一樣的退票規定,請旅行社出示)
  6. 旅行社有沒有亂收飯店費用,因為一般飯店旅館只要入住前七天都可以取消 (請旅館出示訂房規定)
  7. 簽署任何文件前一定要看清楚
  8. 權益收損一定要求助相關單位

最後提醒大家,無論在甚麼情況下,一定要確保自己的權益不受損,如果發現自己權益受損也一定要跟相關單位求助,不要傻傻地吃悶虧了!

提醒您!防疫人人有責!
請不要隨意前往高風險疫區,隨時注意疾管署新聞,保護你我。

 

品牌:With Me 與我

低價中的Rimowa等級. 中西合併的新創品牌,由旅行多年的德國人Sue與台灣人Ling所創辦。致力創造一個平價高品質的旅行箱,並以With Me 品牌延伸至旅行周邊相關產品與服務,品牌特性更代表著兩位創辦者的個性,獨立,自主,熱愛自由,有勇氣,不怕挑戰,追逐夢想認真生活,也期待更多人能像他們一樣勇敢踏出舒適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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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修改日期: 2020 年 3 月 11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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